关于《马克思主义学院职称评审专家评议办法》的公示
来源:马克思主义学院
时间:25-06-22
点击次数:
为确保马克思主义学院(以下简称学院)职称评审专家评议工作的公平、公正、科学、规范,根据《北京林业大学职称评审管理办法》(北林人发〔2022〕22号)文件要求,经学院职称评审工作小组研究,特制定本办法。
一、评审专家组。学校授权学院成立教师系列职称评审专家组(以下简称“专家组”),主要负责学院教师系列高级职称学术评议推荐工作。本次评审专家组人数为7-11人的单数,设组长 1 名,由学院主要负责人或由主要负责人指定其他人员担任,成员由相应学科领域校内外具有正高级职称的高水平专家组成,其中校内专家在院学术委员会委员中产生,原则上校外专家人数比例不低于1/3。专家名单由学院评审工作小组遴选产生。
二、评审专家资格。评审专家应具备以下条件:遵守宪法和法律;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;具有本职称系列或专业相应层级的职称;从事本领域专业技术工作;能够履行职称评审工作职责。
三、专家评议会程序。主要包括介绍职称评审办法,对申报人员的资格审查、履职尽责满意度测评和同行专家鉴定结果等;开展述职答辩和专家评议;投票、计票及宣布评审结果等。
四、评议有效性界定。评议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,收回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选票,评议有效;收回选票多余发出选票,评议无效。
五、投票规则。专家对申报人进行投票表决,每个专家票选的人数不能超过学校给定的指标数。得票在2/3以上的人员获得推荐资格,并按得票多少进行排序,学院根据指标数和得票排序情况确定最终的推荐结果。若得票在2/3以上的人员中出现得票数并列的情况时,则可根据需要对得票并列人员进行二次投票,直到产生排序为止。若得票2/3以上的人员数量少于指标数时,则排除得票最少的申报人后(若得票2/3以下的人员为1人时,可以不排除),组织专家对得票低于2/3的申报人进行二次投票,直到产生得票数高于2/3的申报人数能递补不足的指标数为止,在此过程中若出现得票数并列的情况时,参照以上得票数并列情况的处置办法处理。
六、教授职称评议流程
1.评审专家组组长向与会专家介绍本次职称评审情况;
2.申报人按照抽签顺序进行PPT汇报答辩,每人陈述时间不超过7分钟,回答问题3分钟;
3.所有申报人陈述完毕之后,专家组对申报人的申报材料和书面专家评议意见进行审核;
4.专家投票表决。
七、副教授职称评议流程
1.评审专家组组长向与会专家介绍本次职称评审情况;
2.申报人按照抽签顺序进行PPT汇报答辩,每人陈述时间不超过4分钟,回答问题3分钟;
3.所有申报人陈述完毕之后,专家组对申报人的申报材料和书面专家评议意见进行审核;
4.专家投票表决。
八、其他说明
1.评审会议应做好会议记录,内容包括出席专家、评审对象、评议意见、投票结果等,会议记录由学院归档管理。
2.以上评议办法提交人事处备案,向全院公示不少于2天,并在专家评议会议开始时当众宣布。
3.本办法与学校相关规定相抵触的,以学校相关规定为准。
4.本试行办法自颁布之日起生效,解释权在学院职称评审工作小组。
马克思主义学院
2025年6月22日